【實習資訊】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實習計畫(申請、名額)
一、臺中市政府社會局109年度受理實習名額計20名,受理實習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09年2月14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實習申請方式:請函文檢附申請學生資料表(或履歷表,並附照片)、自傳、歷年成績單及實習計畫書送本局 社會工作科辦理。
二、實習申請方式:請函文檢附申請學生資料表(或履歷表,並附照片)、自傳、歷年成績單及實習計畫書送本局 社會工作科辦理。
三、實習相關訊息公告於本局網站首頁─公告資訊─最新公告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1413655/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