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承办桃园市第一区居家托育服务中心,招募访视辅导员,欢迎相关专业背景的夥伴加入一区居托的大家庭。
- 工作内容
- 托育人员之辅导、监督、管理及检查,并制作相关纪录及上传卫生福利部建置之资讯系统。
- 受理居家式托育服务登记证书申请、变更及换发。
- 受理托育补助之申请及初审。
- 受理托育人员开始及结束收托儿童之通报。
- 协助已收托儿童之托育人员投保责任保险。
- 督导、协助托育人员每二年健康检查一次。
- 办理托育人员在职训练课程。
- 即时登录、更新托育人员于卫生福利部及本市相关网站建置之登记管理资讯网各项资料。
- 督导托育人员定期办理婴幼儿发展筛检,并进行通报及处理。
- 儿童保护、脆弱家庭、事故伤害、疾病、灾害或其他托育危机事件之通报。
- 办理育儿谘询或其他资源谘询服务。
- 办理定点临时托育服务,收费标准采计时制收费,每1小时200元,每次至少托育2小时;延托或早托每1小时200元,未满30分钟者以30分钟计,30分钟以上未达1小时以1小时计。
- 托育媒合、转介,并追踪结果。
- 提供家长卫生福利部订定之托育契约范例及谘询,并协助签约。
- 定期追踪幼儿送托情形,办理家长意见调查及回馈。
- 托育人员之招募、储备、执业辅导及相关支持、交流活动。
- 托育服务宣导活动。
- 建立家长及托育人员托育服务申诉管道,并协助处理托育争议。
- 参加中央及本市办理之相关会议、训练、活动。
- 其他配合中央及本市交办或委讬事项。
- 工作待遇
- 依卫福部及新竹市政府规定办理,月薪37,000起, 按卫服部规定年资计算方式调整
- 工作地点
- 工作时间
- 8:00-17:00,中午午休1小时
- 星期六、日需配合活动弹性上班,可补休
- 到职日期
- 具备条件
- 大专以上幼保、护理、社会工作、儿童福利、心理、辅导相关科系毕业或符合专门职业及高等考试社会工作师考试规则第五条应考资格规定者
- 大专以上非相关科系毕业,但具有二年以上儿童福利 机构、团体直接服务或从事居家托育服务经考核成绩优良者
- 高中职以上学历,但已依原「建构托育管理制度实施计画」进用者
- 联络人
- 翁督导:03-3230966 #12
- 有意者请将所需文件(履历、自传、毕业证书影本、证照影本等)邮寄至本校人事室。本校初聘之约用人员有试用期三个月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