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公告「115年度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實施方案」相關資料,請有意願申請的同學踴躍投件。 2026-03-11 社工系 依據法務部115年2月11日法保決字第11505503460號函辦理。 法務部為推動旨揭方案,由各地方檢察署提供大學校院教育、社會、社會工作、社會福利、心理、輔導、法律、公民訓育、犯罪防治、兒童福利等相關科系所學生實習觀護工作,請有意參與者於填寫推薦表後,由學校備文逕向轄內檢察署報名,報名期間自115年3月2日起至3月31日止。 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實施方案 115年全台實習員額與分配 115年實習申請推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