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學生實習教育作業要點辦理。
-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係法務部於88年1月29日依據「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成立,主要提供因他人犯罪行為致被害人死亡者之遺屬,以及受重傷者本人及其家屬保護服務,保障其權益。提供保護服務之專任工作人員,以社會工作、法律、心理及犯罪防治科系背景為主。
- 115年度期中實習受理申請期間自1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止,得以紙本或電子檔案提出申請。
- 隨函檢附115年度9至12月期中實習公告、實習地點及實習名額表,申請實習檢附文件得至本會全球資訊網(https://www.avs.org.tw/)「學術專區-申請實習」下載。
- 本系欲申請之同學,請於115年6月15日前繳交相關申請資料至系辦。
育達科技大學 社會工作系